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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滨州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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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职能和内设机构职责
一、职能配置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和市编办《关于团市委机关内设科室更名等事项的批复》(滨编办〔2018〕50号),团市委机关主要职责如下。
(一)行使共青团滨州市委赋予的领导全市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市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服务青年和促进青年发展工作,参与制定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对全市青少年活动阵地、报刊、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的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三)参与全市有关青少年事务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联系服务和引导青年社会组织及新兴青年群体。
(四)调查全市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全市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指导团的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五)协助政府教育部门教育和管理全市大、中、小学学生,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六)组织和带领全市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年为主体的工作任务,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七)归口管理全市青年统战、青少年外事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八)负责全市团组织建设,加强对全市团员队伍、团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领导;协助党组织推荐和输送优秀青年干部;负责全市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市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工作。
(九)负责团市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备情况
团市委共有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统战部、青年发展部、学校少年部、维护青少年权益和社会联络部。各部室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
协调团市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日常事务;负责团市委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机关文秘、信访、保密、机要通讯、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协调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督促落实。组织开展全市青少年工作、青少年问题、青少年事业发展的调查研究工作;综合全市共青团工作情况、信息,拟定工作计划;起草重要文件及领导有关讲话;负责编发简报、内刊和青运史的收集编纂;督促检查团市委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工作部署和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部
指导推动全市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团员队伍、团干部队伍建设和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工作;协助管理在滨州的团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和全省青联、学联、少工委的成员;协助党组织管理直属团市委领导的团的领导班子;负责团市委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全市青少年教育培训基地的管理和指导。
(三)宣传统战部
组织指导全市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教育工作;培养、树立、宣传全市各类优秀青年典型;组织指导开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科技、文化、体育活动;指导团的网络新媒体舆论阵地建设和网络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团的网络舆论工作队伍和宣传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宣传报道;协助有关部门编写青少年教育的政治理论教材和文艺作品;指导全市青少年校外教育阵地建设;指导团组织开展青年统战工作;组织全市各族各界青年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指导市青年社会团体开展工作;负责全市青少年外事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同国外、境外青少年组织的交流活动;承担市青年联合会秘书处的具体工作。
(四)青年发展部
拟定促进全市青年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青年服务体系;开展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创新、创优和青年职业文明素养培养、技能提升等工作;协调、指导青少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
(五)学校少年部
组织指导全市高等院校的思想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市中等专业学校、中学的共青团工作;组织开展促进学生全面成才的活动;负责市学联的日常事务。指导全市少先队工作,组织开展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活动;协助有关方面办理与全市少年儿童工作的相关事宜;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负责市少工委的日常事务。
(六)维护青少年权益和社会联络部
拟定全市各级团组织、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制度;组织开展对青年社会组织和新兴青年群体的联系服务和引导工作;指导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落实,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协调社会各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承担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赋予的有关职责;负责全市青年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等的组织和指导。